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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2021
          《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》印發

          日期:2021-09-13 14:53: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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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來源:中國中醫藥報浙江新聞客戶端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《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意見》)日前印發,從健全服務體系、發揮獨特作用、強化創新引領、推進產業發展、打造“浙”字品牌、深化綜合改革等6個方面,提出浙江省中醫藥事業、產業發展的24條具體措施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根據《實施意見》,浙江省將進一步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,增強服務能力。強化中醫藥服務龍頭牽引,到2025年,建成一批有影響力的國家級、省級中醫藥醫學中心和醫療中心;構筑中醫藥服務骨干支撐,強化以中醫藥為主的辦院模式和服務功能,到2025年,95%的縣級中醫醫院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,公立綜合醫院、婦幼保健院全部設置中醫科,各市至少設置一所三級甲等中醫醫院;推進中醫藥服務網絡覆蓋,加強縣級中醫醫院牽頭的縣域醫共體內涵建設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《實施意見》明確要提升中醫藥疾病診療服務水平,遴選推廣名老中醫“百醫百方”。做優做強中醫優勢專科,到2025年,推廣50個優勢病種中醫診療方案;發揮中醫藥預防保健作用,豐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醫藥預防保健(治未病)內容,家庭醫生團隊均要開展中醫藥服務;提高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,到2025年,實現所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均可提供中醫藥康復服務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《實施意見》明確,強化中醫藥疫病防治功能,建立健全中醫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體系、疫病防治體系和應急救援機制。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均組建中醫疫病防治隊伍;堅持中西醫結合、中西藥并重,完善中西醫聯合診治制度。到2025年,探索形成50項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結合診治技術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在培育中醫藥人才隊伍方面,《實施意見》明確,改革完善中西醫結合教育。支持全國一流中醫藥大學建設。加大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引進培養力度,大力引進“兩院”院士、國醫大師、全國名中醫、省級名中醫等高層次人才,實施“杏林工程”“岐黃使者”培育項目,培養一批高水平中醫臨床和中醫藥創新型領軍人才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《實施意見》要求,擴大中醫藥產業規模,推進產業融合發展,規劃布局一批中醫藥科技產業園區和特色小鎮(街區);積極主動融入全國和長三角中醫藥發展大局,推動研究長三角中醫藥一體化發展規劃,共同打造長三角中醫藥發展高地;拓展中醫藥國際市場,到2025年,建設一批國家級、省級中醫藥服務貿易進出口基地,培育一批中醫藥貿易骨干企業,打造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中醫藥知名品牌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《實施意見》強調,打造“浙”字品牌,彰顯區域特色。實施“浙派中醫”傳承創新工程,加強中醫藥傳統文獻研究,編纂“浙派中醫”系列叢書。發揮民間中醫的作用,鼓勵優秀中醫傳承人開展傳習收徒活動。到2025年,建成100個省名中醫工作室,建設一批中藥炮制、傳統制劑技術等傳承創新基地;實施“浙產好藥”振興工程,高質量發展中藥種植業,完善浙產中藥材種植技術標準體系和質量等級評價制度,打造一批浙產道地中藥材種子種苗繁育基地和標準化生產基地,推廣林下、林間中藥材套種模式;打造“浙里中醫”服務品牌,實施“互聯網+中醫藥”工程,加強中醫藥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。形成覆蓋全省的中醫遠程醫療服務網絡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
          (2020年12月1日)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,促進我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,加快打造中醫藥醫學高峰,建設中醫藥強省,根據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》精神,結合我省實際,提出如下實施意見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一、健全服務體系,增強服務能力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(一)強化中醫藥服務龍頭牽引。加快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工程、中醫臨床研究基地等重大項目建設,進一步優化中醫藥資源配置,完善全省中醫藥發展規劃布局。強化中醫藥服務頂層設計,支持省級中醫醫院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。到2025年,建成一批有影響力的國家級、省級中醫藥醫學中心和醫療中心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(二)構筑中醫藥服務骨干支撐。強化以中醫藥為主的辦院模式和服務功能,以中醫藥特色專科建設為重點,加快推進中醫醫院強院建設。健全符合中醫藥發展規律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,建設中醫藥特色優勢鮮明的現代化綜合性中醫醫院。到2025年,95%的縣級中醫醫院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,公立綜合醫院、婦幼保健院全部設置中醫科,各市至少設置一所三級甲等中醫醫院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(三)推進中醫藥服務網絡覆蓋。加強縣級中醫醫院牽頭的縣域醫共體內涵建設,加快推進市級中醫醫院組建城市醫療集團。支持省級中醫醫院與各地城市醫療集團、縣域醫共體形成高層次合作關系,鼓勵組建中醫藥專科聯盟。支持公立中醫醫療機構與社會資本合作舉辦非營利性中醫醫療機構,有序引導社會力量舉辦中醫醫療機構,大力發展中醫診所、門診部和特色專科醫院。到2025年,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全部設置中醫館、配備中醫醫師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二、發揮獨特作用,提升服務效能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(四)提升中醫藥疾病診療服務水平。以臨床問題為導向,開展多主體聯合攻關,優化診療方案,推廣適宜技術,提高中醫藥療效。完善中醫藥臨床評估機制,遴選推廣名老中醫“百醫百方”,推行中醫綜合服務,推進中醫經典病房建設,做優做強中醫優勢專科。到2025年,推廣50個優勢病種中醫診療方案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(五)發揮中醫藥預防保健作用。豐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醫藥預防保健(治未病)內容,培育推廣20項中醫藥預防保健(治未病)干預方案,促進形成中醫藥預防保健(治未病)服務體系。家庭醫生團隊均要開展中醫藥服務。規范中醫養生保健服務,開展食藥兩用物質生產經營試點。到2025年,全省公民的中醫藥健康文化素養水平達到30%以上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(六)提高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。依托現有資源布局一批中醫康復中心,加強中醫康復醫療機構、中醫醫院康復科建設,在其他醫院推廣中醫康復技術,打造省、市、縣三級聯動的康復服務鏈和區域康復服務圈。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、社會力量開展中醫藥康復服務。完善雙向轉診、上下聯動的中醫藥康復服務體系,推動中醫藥康復服務進家庭、進社區、進機構。到2025年,實現所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均可提供中醫藥康復服務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(七)強化中醫藥疫病防治功能。發揮中醫藥疫病防治優勢,建立健全中醫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體系、疫病防治體系和應急救援機制。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規范設置發熱門診和預檢分診點。建設省級疫病中心(基地),支持有條件的市、縣(市、區)建設中醫醫院疫病中心(基地)、疫病病區。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均組建中醫疫病防治隊伍,支持建設國家、省、市三級中醫緊急醫學救援隊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(八)促進中西醫結合。堅持中西醫結合、中西藥并重,加強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協同診治,支持中醫醫院、綜合醫院、婦幼保健機構、專科醫院聯合共建中西醫臨床協同基地,完善中西醫聯合診治制度。中西醫結合醫療情況納入醫院等級評審和績效考核。到2025年,探索形成50項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結合診治技術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三、強化創新引領,夯實發展基礎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(九)提高中醫藥高等教育質量。遵循中醫藥人才成長規律和培養特點,調整優化高等院校中醫藥學科專業結構,加快融入新醫科建設布局,強化中醫藥與理科、工科、文科等交叉融合,改革完善中西醫結合教育。提升高等院校中醫藥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水平,支持全國一流中醫藥大學建設。按規適度擴大中醫藥相關專業招生規模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(十)培育高素質中醫藥人才隊伍。加大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引進培養力度,大力引進“兩院”院士、國醫大師、全國名中醫、省級名中醫等高層次人才,實施“杏林工程”“岐黃使者”培育項目,培養一批高水平中醫臨床和中醫藥創新型領軍人才,支持中醫藥人才納入省“萬人計劃”等人才培養工程。加強中醫藥骨干人才和后備人才培養,優化中醫藥人才梯隊結構。支持名中醫開展師承教育,將中醫藥工匠納入新時代工匠培育工程,推進中醫藥傳統技能代際傳承。優化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模式,提升服務能力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(十一)建設高能級中醫藥創新平臺。圍繞中醫藥傳承創新戰略需求和重大科學問題,建立多學科融合、多主體協同的中醫藥創新平臺,布局一批國家中醫藥循證醫學基地、重點實驗室、重點學科,支持省實驗室開展中醫藥科研,加快省中醫藥研究院青山湖科創園區等項目建設。支持有條件的市縣建設特色中醫藥科研機構。支持醫研校企一體化創新,共建企業研究院、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、企業技術中心、工程研究中心等研究平臺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(十二)加強中醫藥科研攻關。組織力量開展中醫藥現代化研究,推進中醫藥與現代科學技術深度融合。在重大科技計劃、重點研發計劃中布局中醫藥科技與關鍵技術裝備研發專項,圍繞重大疑難疾病、罕見疾病、重大傳染病等開展中醫藥協同攻關研究。鼓勵中藥煎制裝備和工藝革新。推進中藥材新品種選育和技術創新,多方位開展珍稀瀕危中藥材繁育技術、浙產道地中藥材品質等研究,系統揭示藥性特征及影響因素。加大中藥制劑、中藥配方顆粒和中藥新藥研發及推廣應用力度。健全賦予中醫藥科研機構和人員自主權的體制機制,完善中醫藥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轉化權益保障制度。在科學技術獎勵評審中設立中醫藥組,加強對中醫藥領域科技成果的遴選。到2025年,實施15至20項中醫藥重大研發項目,力爭取得標志性成果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四、推進產業發展,拓展發展空間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(十三)擴大中醫藥產業規模。優化全省中醫藥產業規劃布局,打造一批高水平發展平臺,構建高層次中醫藥發展產業帶和貿易服務圈。爭取戰略性中醫藥重大產業項目在我省布局建設,大力引進中醫藥裝備制造、中藥加工、中醫藥服務等重大產業項目。建設中醫藥產業公共服務平臺,支持地域性中藥煎煮配送、質量檢測等平臺建設。推進產業融合發展,規劃布局一批中醫藥科技產業園區和特色小鎮(街區),鼓勵中醫醫療健康、社區中醫康養服務等中醫藥服務業發展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(十四)深化中醫藥開放合作。積極主動融入全國和長三角中醫藥發展大局,深化中醫藥醫療、保健、科研、教育、產業、文化等領域交流合作。推動研究長三角中醫藥一體化發展規劃,推進完善區域中醫藥協同工作機制,共同打造長三角中醫藥發展高地。深化對口支援、合作幫扶等領域的中醫藥交流合作。依托高等院校建立中醫藥國際發展中心,鼓勵高等院校、科研機構、醫療機構、企業與國內外高水平大學、科研機構合作開展中醫藥研究,支持在海外建設中醫學院、中醫藥中心、中醫養生保健機構等,弘揚傳播中醫藥文化。支持外國留學生來我省開展中醫藥學習研究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(十五)拓展中醫藥國際市場。將中醫藥國際貿易納入對外貿易重點領域,建立中醫藥貿易促進體系和國際營銷體系,完善中醫藥貿易發展政策,強化中醫藥貿易、會議、展覽等平臺建設,支持中醫藥機構和企業開拓國際市場。到2025年,建設一批國家級、省級中醫藥服務貿易進出口基地,培育一批中醫藥貿易骨干企業,打造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中醫藥知名品牌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五、打造“浙”字品牌,彰顯區域特色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(十六)打造“浙派中醫”文化品牌。實施“浙派中醫”傳承創新工程,深入開展中醫藥文化推進行動計劃。加強中醫藥傳統文獻研究,編纂“浙派中醫”系列叢書,建設省中醫藥古籍和傳統知識數字圖書館。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傳統醫藥類項目的保護傳承力度,發揮民間中醫的作用,鼓勵優秀中醫傳承人開展傳習收徒活動。支持中醫藥博物館、文化館、宣傳教育基地建設,進一步豐富中小學、黨校等中醫藥文化教育,廣泛開展中醫藥科普宣傳,提升全民中醫藥文化素養。支持中醫藥文化與養生、旅游融合發展。到2025年,建成100個省名中醫工作室,建設一批中藥炮制、傳統制劑技術等傳承創新基地,培育一批中醫藥健康旅游基地和中醫藥文化養生旅游基地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(十七)打造“浙產好藥”產業品牌。實施“浙產好藥”振興工程,推進道地中藥材產區生態保護和原產地保護,保障珍稀瀕危野生藥用動植物種群和種質資源的永續利用。高質量發展中藥種植業,完善浙產中藥材種植技術標準體系和質量等級評價制度,打造一批浙產道地中藥材種子種苗繁育基地和標準化生產基地,推廣林下、林間中藥材套種模式。支持中藥材現代農業林業產業園建設,創新中藥材全產業鏈生產經營模式,打造一批中藥產業發展重點縣(市、區)和鄉鎮。強化中藥質量安全監管,建立省級中藥資源動態監測和信息服務平臺,形成覆蓋中藥材、中藥飲片、中成藥、中藥制劑生產流通使用全過程的質量監管體系。支持中藥材、中藥飲片加工“共享車間”試點擴面,促進中醫藥工業綠色、智能化轉型。改革完善中藥制劑注冊和備案管理制度,簡化申報程序,有條件豁免中藥制劑的藥效和安全性研究,促進中藥制劑研發和合理使用。鼓勵使用道地中藥材配制中藥制劑和使用相對固定的中藥飲片、輔料、包裝材料。到2025年,形成3至5項智能化中藥單元生產技術,3至5個中藥綠色、智能車間或智能工廠,形成“浙產好藥”系列品牌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(十八)打造“浙里中醫”服務品牌。實施“互聯網+中醫藥”工程,加強中醫藥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,打造“浙里中醫”品牌。推進中醫電子病歷和電子健康檔案信息共享,形成覆蓋全省的中醫遠程醫療服務網絡。加強智慧中醫醫院建設,推進中醫醫療流程再造和服務迭代升級,推廣“智慧藥房”,鼓勵中醫醫院開展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。推動中醫藥融入未來社區,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館健康信息平臺建設,支撐基層中醫藥服務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六、深化綜合改革,完善體制機制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(十九)健全中醫藥治理體系。聚焦解決制約中醫藥事業和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性問題,深化中醫藥綜合改革。推動完善中醫藥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度體系。高質量編制浙江省中醫藥發展“十四五”規劃。依托省公共數據平臺建設省級中醫藥數據中心,打造中醫藥共享服務、精密智控的服務監管體系。研究制定中醫藥事業發展指數,探索開展區域中醫藥發展水平評價。將中醫藥工作納入健康浙江一級考核指標,完善中醫藥綜合統計制度,構建中醫藥績效考核體系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(二十)完善醫保和中醫藥價格政策。以體現臨床價值、中醫特色服務價值和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為導向,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,優化中醫醫療服務價格結構。實施總額預算管理下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,建立健全與中醫藥服務特點相適應的醫保支付政策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(二十一)完善多元投入保障機制。建立適應中醫藥事業和產業發展要求的多元投入機制。統籌安排并逐步加大中醫藥財政投入,落實對公立中醫醫院投入傾斜政策,提升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水平。健全完善中醫醫療機構補償機制,促進中醫醫院可持續發展。鼓勵地方設立政府引導、社會資本參與、市場化運作的中醫藥發展基金,支持和引導商業保險機構投資中醫藥服務產業,開發中醫治未病等保險產品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(二十二)改革中醫藥評價和激勵機制。進一步深化醫療衛生單位職稱自主評聘改革,完善以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為導向,遵循中醫藥發展要求、人才成長規律和評價特點的評聘標準。推進師承教育與評審評價掛鉤,將高年資中醫醫師帶教繼承人、名老中醫收徒授業等作為職稱評審、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。推進公立中醫醫療機構薪酬制度改革,探索符合中醫藥服務特點的薪酬制度。建立中醫藥行業激勵長效機制,鼓勵探索中醫藥人才激勵制度,定期開展國醫名師、省級名中醫、中醫藥杰出青年人才評選活動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(二十三)強化中醫藥管理體制保障。依據中醫藥法有關規定進一步健全完善中醫藥管理體系,省、市、縣三級都要明確承擔中醫藥管理職能的機構。加強省級中醫藥管理機構建設,各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設置負責中醫藥管理的內設機構,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配備中醫藥專職管理人員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     (二十四)加強組織實施。各級黨委、政府要堅持中西醫并重工作方針,將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。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,建立健全中醫藥工作協調機制,落實相關部門工作責任,協同推進中醫藥改革發展。切實辦好公立中醫醫療機構。鼓勵各地在服務模式、合作辦醫、產業發展、科學研究、制度創新、綜合監管等方面先行先試,規劃建設一批中醫藥綜合改革先行區。進一步加大督查力度,確保各項舉措落地見效。
      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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